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青神县司法局、青神县人民法院、青神县公安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县将选任45名人民陪审员。经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密切配合,前期已选出43名,现补选2名,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审查、考察等各项工作,确定以下2名同志为拟选任人民陪审员补选人选,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顺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日期 |
1 |
张 弛 |
男 |
513826XXXXXXXXXX17 |
1991-9-7 |
2 |
兰梦莹 |
女 |
513826XXXXXXXXXX26 |
1991-11-3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028-38812832,028-38811398
青神县人民法院
青神县公安局
青神县司法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