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条件及返还标准
(一)申请对象
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条件
1.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僵尸企业。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对省政府明确的受关税影响较大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
二、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三、申请方式
(一)“免申即享”模式
此方式适用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筛选出的符合条件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需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中,完成企业上年度参保人数、缴费金额、裁员率及银行账户等信息的核对及确认。未在申请时限内完成确认的企业(单位),视作自愿放弃申请稳岗返还。
(二)“自主申请”模式
未在“免申即享”名单中的企业(单位),可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模块中进行申请,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
四、申报资料
(一)“自主申请”的非劳务派遣单位
1.《2025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附件1);
2.企业(单位)开户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
(二)劳务派遣单位
(1)签字盖章确认的《2025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附件2)和《2025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附件3);
(2)劳务派遣单位申领中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稳岗返还应出具的资料(所有资料盖公章):
①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③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④自有员工用工花名册;
⑤各级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的其他资料。
(3)劳务派遣单位代为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稳岗返还(如果被代申领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则仅能为其自有员工申领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以下资料(所有资料盖公章):
①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②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
③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的员工花名册。
④各级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资金拨付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应提供正确的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提供在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者银行账户。
(二)劳务派遣单位
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整体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需在稳岗返还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及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提交至申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未按规定拨付实际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和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应要求其退回未划拨资金,并取消次年稳岗返还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前已注销、撤销登记信息或注销参保信息的单位不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六、账务处理
稳岗返还资金是一项政府补助,企业(单位)在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收入稳岗返还资金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参考):
1.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的稳岗返还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生活补助(有职工签收手续)、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请各企业(单位)高度重视稳岗返还资金的规范使用,若违反规定使用,相应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若未按规定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的,下年度不能继续申领稳岗返还资金。
2.2024年申请了稳岗返还的企业,需向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青神县人社局大楼2楼224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865065)报送《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表》(请QQ群文件下载),并报送稳岗返还资金收到及使用的财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收:收到稳岗返还资金的财务记账凭证、银行回单;支: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的财务记账凭证、支出银行回单、使用相关发票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先报送2024年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资料后,再申请2025年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