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负责本系统党建、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保密、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
(三)法治调研和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调研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股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评价以及相关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股
开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帮扶等相关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等相关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十)律师工作股
监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相关工作。
二、派出机构:
青神县司法局设派出机构7个,包括:青神县司法局青竹司法所,青神县司法局西龙司法所,青神县司法局瑞峰司法所,青神县司法局高台司法所,青神县司法局罗波司法所,青神县司法局白果司法所,青神县司法局汉阳司法所。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