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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公示

  
日期:2025年01月02日  来源:林业和园林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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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件类型

执法依据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备注

1

对在禁采区、禁采期和封育期内

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2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

害生物接种试验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3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

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植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4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

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

件、标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5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

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6

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

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

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

用途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7

对没有按法规规定发包农村集体

林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

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

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

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行

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九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9

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经批评

教育仍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

对非法购买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

珍贵树木,擅自移栽天然原生珍

贵树木,或擅自移栽致使天然原

生珍贵树木死亡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七条

2.《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

款第二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

补助资金和粮食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2

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

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发生森

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

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隐

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

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七十三条第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

对临时占用林地修建永久性建筑

或期满一年后未恢复植被或林业

生产条件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

对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

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

对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

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7

对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

成林木毁坏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8

对盗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9

对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0

对违法伪造、变造、买卖、租借

采伐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1

对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

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2

对拒绝、阻挠(碍)林业主管部

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3

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

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4

对擅自移栽胸高直径10厘米以上

活立木,或擅自移栽并已将其栽

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5

对采伐和损害长江水源重点保护

地区植被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6

对长江水源涵养林体系的林木进

行皆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7

对采集甘草和麻黄草造成草原生

态环境破坏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8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不按采集证的

规定采集、出售甘草和麻黄草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9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的行

政处罚

行政处罚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0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1

对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

、 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

、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

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

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2

对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

、 禁猎(渔)期猎捕有重要生态

、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

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

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

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使用禁用的工

具、方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

、 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3

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

调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

条第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4

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

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

、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

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

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或者依法调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

条第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职

责分工行使

35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专用

标识出售、利用、运输、携带、

寄递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

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或者依法调出有重要

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

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

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职

责分工行使

36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

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职

责分工行使

37

对违法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八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8

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

放生、丢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九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39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

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

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0

对进行开矿、修路、筑坝、建设

外,违反相关自然保护区域规定

、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1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

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

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2

对大熊猫借展期间借出方或者借

入方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3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44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

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进行野外考察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45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野生植物保

护设施、保护标志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6

对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7

对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

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8

对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区内砍挖

林草植被及开垦、采矿、采石、

挖沙等破坏植被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

办法》第二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49

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

事破坏植被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0

对违法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

成土地沙化加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1

对不按照沙化土地治理方案进行

治理的,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又不

按要求继续治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2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

界标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3

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

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

管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4

对不依法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5

对非法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

、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

垦、烧荒、采石、挖沙等活动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6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监督

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六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7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

石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

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8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

、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

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59

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

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

商业广告的;举办大型游乐等活

动的;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

状态的活动的;其他影响生态和

景观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0

对施工单位在进行开矿、修路、

筑坝、建设外施工过程中,对周

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

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

行政处罚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1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

者在风景名胜区乱扔垃圾的行政

行政处罚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2

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

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

林副产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3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非法占用风景

名胜区土地;在禁火区域内吸烟

、 生火;攀折树、竹、花、草;

敞放牲畜,违法放牧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4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

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

内从事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5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

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

内经营重大项目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6

对取得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的单

位和个人,改变或者超过合同约

定的经营地点、范围、期限和收

费标准等进行经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7

对取得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的单

位和个人,重大项目改变或者超

过合同约定的经营地点、范围、

期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经营或者

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8

对进入风景名胜区内的车辆、船

只等交通工具,未按照规定的线

路行驶或者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停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69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

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0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

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

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

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1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

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2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

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

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3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

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

示宣传标志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第一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4

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

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5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6

对森林防火期内,经批准在森林

防火区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未采

取必要防火措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7

对森林防火期内携带火种和易燃

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或其他

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第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8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

志、宣传碑(牌)、瞭望台

(塔)、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行

行政处罚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79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第七十二条第六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0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第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1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

记的名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

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2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

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

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3

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4

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85

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

产经营种子的;以欺骗、贿赂等

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

可证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

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不再

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

件,或者不再具有无检疫性有害

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确

定的采种林,继续从事种子生产

的;未执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生产种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86

对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

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或者推广、

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林木

良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七条第二

项、第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87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及进出 口

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

得进出口种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

项、第四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88

对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

或者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进行引

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

销售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第二项

、第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89

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

装及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

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涂改标

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90

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

经营档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91

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

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

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

子未按规定备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九条第五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92

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及私自采

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

种质资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职

责分工分别行使

93

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

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行政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94

对未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计

划使用林木良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95

对未按规定程序引种或者调运种

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

六项

2.《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96

对销售、供应未附具质量检验合

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1.《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条

2.《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

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农业农村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97

对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98

对未依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

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99

对未依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

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0

对违反植物检疫规定,引起林业

有害生物疫情扩散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1

对不按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

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的行

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2

对违反规定,试验、生产、推广

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

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在非疫区进

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行政

行政处罚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3

对违反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

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

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

和其他繁殖材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4

对建设项目占用重要湿地,未依

法恢复、重建湿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5

对违法开(围)垦、填埋自然湿

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

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6

对排干自然湿地或者永久性截断

自然湿地水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

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7

对出售泥炭沼泽湿地内的泥炭或

者明知是泥炭沼泽湿地内的泥炭

而购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8

对违法开采泥炭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

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09

对违法从泥炭沼泽湿地向外排水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0

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对湿

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

行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六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 自然资源、水利

、住房城乡建设、生

态环境、农业农村主

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行

使

111

对未将猎捕情况向野生动物保护

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

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2

对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

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

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

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3

对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

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国

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

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

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条

第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4

对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

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

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条

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5

对以食用为目的交易、运输在野

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

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条

第三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职

责分工行使

116

对公众展示展演具有危害公共安

全风险的野生动物,展演场所和

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未设置安

全隔离设施和人员安全疏散通道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

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7

对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

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依

法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

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

动物未备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

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8

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未按规定建

立繁育档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19

对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野生

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

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市场监管部门按职

责分工行使

120

对非法向境外机构或者人员提供

我国特有的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

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21

对擅自移动或损坏天然林保护标

牌和封山育林标牌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22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23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

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

管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二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针对农用地中的林地

、草地

124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监督管理中,

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

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针对农用地中的林地

、草地

125

对未按照规定对农用地土壤污染

采取风险管理措施等行为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针对农用地中的林地

、草地

126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

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

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

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

条第一款第二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针对农用地中的林地

、草地

127

对林草专业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

瞒报、谎报、缓报、漏报,授意

他人瞒报、谎报、缓报,或者阻

碍他人报告传染病、动植物疫病

或者不明原因的聚集性疾病的行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28

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林草外来物

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

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29

对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

林草外来物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

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0

对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

直接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

检验检疫,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

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

、运输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1

对违规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2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要求的林草产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

十三条

2.《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3

对执行林草领域己废止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

产品标准或执行未备案或者到期

未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的行政处

行政处罚

《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一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4

对林草领域无标准生产、未按企

业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或伪造或者

冒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的行

行政处罚

《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5

对林草领域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

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的;企业未

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

的;企业的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

识或与其标识不符的;企业研制

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

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科研

、 涉及、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

标准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三

十二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6

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

行政强制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7

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

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第(二)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8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

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

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查封

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四)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39

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的森

林保护标志或林业服务标志

行政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0

代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补种树木

行政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1

代为恢复草原植被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2

代为捕回(陆生野生动物)或者

恢复原状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九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3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

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

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

等;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第四项、第五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4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

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

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

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5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

产品予以查封

行政强制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6

代为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占用的

重要湿地;代为修复破坏的湿地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五十九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7

查封、扣押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陆

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封、扣

押涉嫌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或

者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工

具、设备或者财物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六

条第一款第四项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8

查封、扣押涉嫌破坏湿地违法活

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49

查封涉嫌实施生物安全违法行为

的场所、设施;扣押涉嫌实施生

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以

及相关物品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0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

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用

地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

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针对农用地中的林地

、草地

151

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52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

、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3

对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实施

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

例》第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4

森林防火检查

行政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5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

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6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

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7

对引种林业种子苗木开展林业有

害生物发生情况检疫监管检查

行政检查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

2.《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8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

证和复验

行政检查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九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59

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

动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与 自然资源、水行政

住房城乡建设、生态

环境、农业农村主管

部门按职责分工行使

160

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

物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1

对从事可能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

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进行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

、第七十七条

2.《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针对农用地中的林地

、草地

162

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退耕还林条例》第六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3

对营利性治沙活动的检查验收

行政检查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第三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4

对沙化土地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

法第二十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5

对大熊猫国内借展活动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6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

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7

对职责范围内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8

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

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69

对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情况

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170

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2.《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第四十一条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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