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主责主业,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立足主责主业,抓好贯彻落实。立足流摊管理和临时摊区管理,加强日常巡察的同时,强化部门协助,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流动摊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余次,执法车辆100辆次,联合市场监管本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60余次,有效预防和震慑了流动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青神县综合执法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