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住建局党组开展联动巡察。7月25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筑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根基。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问题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部署带头研究制定县住建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议题,在3次职工大会上就如何抓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二)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局党组坚持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严格落实“从严从实”标准,坚决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采取调研座谈、专题研究、约谈提醒等方式,靠前督导指导,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切实将巡察整改任务与局中心工作一体推进。
(三)全程跟进督导,加强制度建设。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三责”,深入到重点工程项目现场以及建筑工地现场收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注重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举一反三,组织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派驻纪检组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日常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人才入住需求量不大,目前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的50套人才公寓已超出需求量,剩余套数装修将根据人才入住需求推进。二是严格按照“一楼一策”工作方案,“一楼盘一专班”工作机制,推进“问题楼盘”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街道)、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争取到新建农房金融产品试点机会,并利用试点资金开展危旧房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3栋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剩余25栋C、D级自建房已采取管控措施。二是分类梳理89栋城区危旧房,建立详细改造台账。拟定城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目标、内容、方式等,目前正按计划加快推进。三是印发《青神县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示范项目正加快推进。数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已于去年年底完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目前还在推进中。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印发文件对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分工进行明确。在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实施的重大项目开展舆情风险评估,对发布到互联网的各项内容严格落实“两级三审”制度。三是通过集中解释、入户走访、解决家庭困难人员保障性住房和关怀慰问等方式,严控风险转化。
4.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涉密人员备案汇总表,动态管理涉密人员。完善涉密人员审查表,制定了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结合县住建局工作内容已将局办公室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对脱密期人员完善涉密载体清退手续和离岗离职保密提醒谈话
5.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结合“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网格员联动反馈机制,积极解决信访问题,减少投诉量,2024年以来接收各类信访投诉与去年相比下降35%,其中供水供气及市政相关信访投同比下降53.8%。二是加强入户安检人员学习培训,开展集中培训1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提高了安检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安检质量。配合县市场监管局走访灶具商家等,集中开展宣传检查问题阀、问题管工作2次,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入户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非居民用户安全用气基础。建立完善燃气企业和村镇配气点安全巡查台账并按要求动态更新。建立燃气隐患整改定期巡察、抽查工作机制,开展集中巡查2次,发现有4家存在使用不符合规定管件、无报警装置等问题。三是目前已为6个小区安装充电设施,7个小区不具备安装条件,3个小区正在小区改造,待小区改造完成后安装。对于建而未用的充电设施,联合街道办和文旅投公司,协调电力公司,对已安装充电桩的小区进行通电投用。竹里梅花公园北端公共厕所已于2024年6月投入使用是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已制定联合执法办法,依照办法开展协作。二是按照《眉山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对即将到期和不符合标准的租房情况进行预警。三是目前已完成对欠缴租金追缴,并对违规和超期租户进行清退。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筑工匠已完成对需维修部分进行修补工作。已向县人社局上报1200名天府建筑工匠培训名额,待省厅出具详细的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政策后开展培训。将利用新建农房金融产品试点资金建造乡村建设工匠实训基地,目前资金已进入贷审阶段。二是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对全县桂花、罗波、汉阳、高台、河坝子、南城6座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将观金污水处理站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撤销原观金2座污水处理站。通过上述工程改造乡镇污水处理率目前为90%,出水全部达标。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责任清单。各股室、单位开展风险点进行自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共计29个,已全部落实防控措施。二是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职责,主动介入项目实施过程,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对项目开标、项目建设等进行现场监督共6次。三是制定《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抽调4名项目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内部审计“专家库”,进一步丰富内审工作力量,先后参与竣工结算审计项目8个,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并专题研究解决。四是制定《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股室、管理要求和采购流程,党组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发言要求。
8.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巡察反馈会上的四个讲话材料,对所有干部工作作风提出要求。开展了党员干部作风整治回头看,要求中心党员干部开展作风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自查问题,开展集体谈话2次、个别谈话5人次。二是在全局职工大会上通报住建领域违法违纪案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眉州监狱参观,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建立2024年住建局岗位廉政风险点,确定防控措施和相关责任人。
9.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18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制定《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拟制考核制度》,将文件拟定过程中出现的引用错误、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纳入干部日常考核过程中。二是加强对党组会议议题的审议,严格把控议题和学习内容。对于学习议题,系统全面的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三是已建立完善高效联合查处机制,收到问题线索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及时移交,确保案件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四是印发《关于青神县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整改的通知》并完成自查,未发现“挂证行为”。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到纪委账户,进一步完善差旅报账流程,执行财务二级审核等制度。二是将该公车(川ZF07749)退回房地产服务中心,由房地产服务中心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是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流程、要素、餐标等,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11.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合同,退回无发票报销的住宿费,组织干部学习财务报账制度。二是房地产服务中心重新拟定并下发《房地产服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将支付依据、付款对象等内容明确纳入到“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中。进一步加强了会议纪要的撰写与审核,确保不漏项、无歧义,不影响议定事项的理解和执行。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未按要求决策的涉及资金支付事项拒绝支付或报账。三是明确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落实1名工作人员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责任人,三方机构已完成对现有固定资产清理和登记工作。
12.关于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青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EPC)、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EPC)等9个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明确县住建局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职责,与其他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排查环保、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处罚标准,严格执行立案查处。三是制定印发《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行动方案》,成立扬尘治理攻坚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及分工。抓好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在建工地均落实“两个喷淋”要求,坚决做到先安装环保设施设备后进场施工。开展环保联合检查10余次,发送书面整改通知单25份,约谈项目3个,罚款60500元。四是建立隐患台账,累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2份,局部停工5份,整改通知书162份,问题隐患200余处,并及时整改销号。约谈6个项目7次,对存在隐患较多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扣除企业诚信分1分,个人诚信分36分。应用数字化监管评价系统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管,将13个项目纳入数字化监管评价系统。
1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混乱,扰乱营商环境文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招标文件标准模板,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邀请第三方机构、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讨论。对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必须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制定招标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会同县发改局建立联合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巡巡查监管。二是对“未批先建”“三边”工程项目相关业主代表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项目开工前核查机制,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目前项目施工前均已办理开工许可。对未批先建且拒不整改的项目,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三是已完成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算,其余项目正在财评。青神县滨河文化公园建设工程(二期):内审已反馈初步核量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工程量,施工单位正在对清单进行修改。青神县城区范围内停车场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正加快推进财评工作,同步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现场收方。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投资条例》《青神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强化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预付款事宜,积极对接县财政局,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4.关于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对党内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每季度对下属支部工作手册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按照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青委组通〔2025〕1号)文件要求,在心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召开县住建局党组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积极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直截了当有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凝聚共识”的效果。三是组织召开住建局党务干部培训会,主要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相关资料填写进行培训。
15.关于抓行业党建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期6个月以上的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摸排,无一项目存在三名及以上党员的情况,不具备建立临时党组织条件。二是制定物业行业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指导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公司青神分公司成立党支部;撤销金瑞星联合党支部;并完成物业行业党委书记变更,增设一名党委委员。
16.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加强回避制度的学习培训,明确回避制度要求,党组会议前严格审定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三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并按流程进行中层选任及备案。
17.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强调婚丧喜庆报备要求。二是全面梳理全局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持有情况,并建立台账统一保管。三是严格落实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方案。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8.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存在敷衍应付式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行双公开。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通报文件精神,并对巡察反馈进行专题安部署二是“一把手”组织召开巡察工作专题会,会上以“三张清单”的形式对整改措施、相关负责人进行明确,并实行周报制度。三是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审查,严格监督检查招标文件,对存在问题的依法向招标人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1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项目竣工结算时间,对未按时办理竣工结算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大合同审查力度,所有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层层把关,最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订。2022年12月已完成2022年县委巡察指出的青神县汉阳镇和罗波乡等2个场镇公厕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严格按照《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青神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和房建、市政项目工作一般流程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施工许可的办理流程、条件及法律责任,明确未批先建的处罚标准及后果,包括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并按要求对“先开工”的项目将一律不补办施工许可证。二是对唤鱼公园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进行依法调查处理,退回相关费用。在今后项目结算中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审计法,严格按照青神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内审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和第三方审计单位的监管,确保据实结算。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在县委巡察办及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六个月集中认真地整改,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党的理论武装更加牢固。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入。完成兴业路、子瞻路等6条共计3.6公里的城北片区配套道路建设、数字市政道路二标段车行道建设、城东农贸市场完成建设;有序推进智慧管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全民健身等项目;积极申报创建全省新建农房金融产品试点,拟引入政策性融资3亿元;摸底排查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6643户,共确定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110余户。三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得到纠治。全力办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约80公里6150户;开展燃气隐患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整改燃气隐患254处。四是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积极开展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加强行业党委建设,及时调整物业行业党委书记,新增行业党委委员1名,撤销党组织4个,新建两新党支部2个,解决了组织虚化弱化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重温入党誓词和过政治生日作为教育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牢记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建强了党的战斗堡垒。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全局上下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反复情况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
(三)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38833711;邮政地址:青神县建设路28号;电子邮箱383806004@qq.com。
中共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