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2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五楼。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6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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