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青神县乡村规划管理实际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青神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本规划由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规划自2025年8月启动,2025年9月形成初步成果,2025年11月通过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查。期间多次征求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并与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形成了现有规划成果。
(三)专家会审查情况
2025年11月24日,《青神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专家会审查意见为通过,目前已按专家意见优化完善。
三、规划要点
(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青神县乡村规划管理实际需求,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编制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定。
(二)编制依据
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及经依法审批的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确保规定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三)编制原则
坚守底线,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以人为本,简明实用。
(四)核心管控内容
1、适用情形
本规定适用于青神县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区域,涵盖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房、公共服务与公用设施建设、合法存量建设用地产业项目建设等情形;超出范围需核发规划许可的,应编制详细规划作为依据。
2、底线管控
(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保护要求,执行“八不准”等耕地用途管制规定。
(2)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于白果乡,乡村建设原则上不占用红线,严格执行相关管控规则。
(3)历史文化保护:落实各级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涵盖1处中国传统村落、2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等各类保护对象。
(4)自然灾害及其他控制线:避让灾害易发区域,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管控要求。
3、村庄建设管控
(1)建设边界与选址:建设活动原则上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开展;建设用地选址需避让灾害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廊道,遵循铁路、公路、电力、燃气、水利等设施的退让标准。
(2)分类建设管控
农村建房:严格执行集体土地的“一户一宅”政策,明确宅基地用地标准、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配建标准以及农房风貌控制与引导要求。
公益设施:明确农村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及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公益性公墓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要求与建设标准。
产业用地:明确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项目选址要求与建设标准;产业门类需符合相关目录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单位反映。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028-38855776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