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推进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储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邀请各评估机构报名参与我局开展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储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经验,有满足项目估价作业需要的注册执业人员。
3.须具备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质。
4.同意按核定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单项评估价格作为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并按40%的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九点半后至2025年9月29日下午五点前期间的法定工作时间。
2.地点: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半边街19号207室),联系电话:38860297。
三、报名材料
1.提交满足前述报名条件的证明、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提交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由我局根据前述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五、通过资格审查和公示后参与服务的服务期限和条件
服务期限暂定以报名审查合格并通过公示之日起三年。期满时我局未另行发出报名邀请的,服务期限自动延续。
六、其他
1.评估机构必须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尽职尽责开展评估工作;
2.被选定后未尽职尽责开展工作或拒绝开展工作的,我局予以除名且不再受我局业务邀请。
附件:评估机构报名表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