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文件要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现经个人申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核,马义军为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现将补贴人员姓名及补贴金额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0091
附件:2025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人员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2025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人员名单
姓名 |
身份证号 |
毕业时间 |
社保缴费总额(元) |
补贴金额(元) |
马义军 |
513826********0613 |
2024.1.30 |
11011.2 |
73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