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3〕5号)的相关要求,县财政局相关股室业务骨干与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原则,对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青神县公安局、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等7个部门(单位)的整体支出情况以及“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得到各预算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各项工作进行顺利。现将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评价的7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及8个项目支出平均得分为84.51分,累计发现各类问题合计35条。具体看,评价结论为“优”的为1个,“良”9个,“中”5个,整体优良率为66.67%。
(一)部门(单位)整体层面。
2023年对青神县公安局、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青神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青神县医疗保障局、青神县商务局、青神县应急管理局7个部门(单位)的2022年整体支出和管理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累计发现各类问题23条,7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最高得分为青神县医疗保障局84.00分,最低得分为青神县应急管理局76.27分,平均得分为80.55分。
表1-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平均得分情况一览表
名次 |
部门(单位)名称 |
评价得分 |
得分等级 |
问题建议数 |
1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84 |
良 |
4 |
2 |
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 |
83 |
良 |
4 |
3 |
青神县公安局 |
82.43 |
良 |
3 |
4 |
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80.85 |
良 |
3 |
5 |
青神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
79.5 |
中 |
3 |
6 |
青神县商务局 |
77.8 |
中 |
3 |
7 |
青神县应急管理局 |
76.27 |
中 |
3 |
(二)项目层面。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岷江青神县季时坝段砂石开采工作经费预算支出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消防装备采购经费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青神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西龙、瑞峰、罗波片区预算支出经费”“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市政零星维修工程项目”8个项目绩效评价最高得分为青神县妇幼保健院的“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评价得分为98.20分,最低得分为青神县水利局的“岷江青神县季时坝段砂石开采工作经费预算支出”项目,评价得分为73.80分。上述8个项目平均得分87.98分,发现相关问题12条。
表1-2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平均得分情况一览表
名次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评价得分 |
得分等级 |
问题建议数 |
1 |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
98.2 |
优 |
1 |
2 |
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 |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94.54 |
良 |
1 |
3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 |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4 |
良 |
2 |
4 |
市政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9.86 |
良 |
2 |
5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 |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 |
89.38 |
良 |
2 |
6 |
青神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西龙、瑞峰、罗波片区预算支出经费 |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
88.6 |
良 |
2 |
7 |
消防装备采购经费项目 |
青神县消防救援大队 |
75.5 |
中 |
2 |
8 |
岷江青神县季时坝段砂石开采工作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
青神县水利局 |
73.8 |
中 |
1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以评价相关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的效果为导向,通过系统整理和分析项目和部门(单位)的“决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效果”等情况,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测量、分析和评判。同时,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后继管理的建议,为优化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绩效目标制定、绩效动态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下一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评价,了解项目和部门(单位)的基本状况,对项目实施背景和目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和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和现状、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深入调研和分析;
2.通过评价,了解项目和部门(单位)的实际完成情况,了 解项目和部门(单位)相关组织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评估整体绩效状况;
3.通过评价,发掘项目和部门(单位)所产生的现实意义和 实际价值,总结项目和部门(单位)对促进青神县同类项目和部 门(单位)发展、管理的现实指导意义;
4.通过评价,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角度发现项目和部门(单位)在决策、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项目和部门(单位)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促进青神县各部门(单位)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评价的思路、原则、依据及方法。
1.评价思路。评价小组以既顾及全面,又突出重点作为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总体思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分析项目和部门(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全面梳理项目的总体目标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了解相关项目的立项或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 预算申请与批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移交、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通过现场勘查、社会调研、访谈等途径获取基础资料,综合使用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归纳总结等方式,深挖项目和部门(单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对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评价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
(2)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定、指标体系的设计、数据收集与填报、复核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障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评价小组应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此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独立客观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评价的客观性。即由相关部门填报或提供数据,评价小组根据填报或提供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得出评价结论,并形成评价报告。
评价依据及方法。评价小组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参照的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目标等。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目标评价法、抽样复核法、公众评判法、逻辑分析法等。
(三)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需要的数据包括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两种类别,定性数据主要是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电话沟通等社会调查方式进行采集;定量数据主要通过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填报基础数据采集表的方式进行采集。此外,调查组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了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相关问题。
1.预算绩效编制工作不重视,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青神县公安局、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青神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青神县医疗保障局、青神县商务局、青神县应急管理局等多个单位未重视预算绩效编制工作,未对部门整体总体目标进行概括性、相对宏观的文字描述,指标设置不规范,无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且指标值未细化、量化。
2.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绩效管理覆盖面不全。
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淡薄,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未细化分解内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及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流程。
3.年度履职目标不具化,评价基础较薄弱。
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未根据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具体化年度履职目标,导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基准缺失,无法有效覆盖部门(单位)重点履职任务,与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及资金量不匹配,导致绩效评价基础薄弱,对部门(单位)履职效能难以衡量。
4.重点业务领域管理不规范,履职效能不显著。
资产管理领域,存在资产管理范围不全面(货币资金及无形资产制度及流程缺失),固定资产核算不及时、不规范,资产未责任到人、清查不及时、标签缺失等突出问题。
采购管理领域,集采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上政府采购活动较规范,但对于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即自行采购业务的控制程序不明确。
(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相关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违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
一是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较差。二是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依据不充分,针对部分效益类和满意度指标未按评价规则开展社会调查等手段获取评价证据,导致绩效自评不客观、不真实。
2.项目资金支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与计划用途不符,如:存在项目主管部门将所分配的该项目资金部分用于日常公共费用支出。
3.过程管理能力有欠缺,管理机制不完善。
部分项目存在“重投入,轻管理”的情况,项目监理单位履职履责不到位,出勤到岗时间少于合同约定时间,损害项目实施质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提升绩效管理意识。
进一步强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充分利用党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培训)、财政及部门内部的各类培训时机,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政府分管领导、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责任人的培训,推动单位内部“业财”融合, 在全县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意识。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广度深度。
一是紧扣青神实际,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和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政府召集研究工作方案和新增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强化事前绩效管控力度。
二是完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逐步推进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财政部门管理监督、主管部门主导、资金使用单位申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构队伍建设。
(三)扎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进一步扎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绩效管理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把预算绩效结果抄送组织部门,按要求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于超预算规模实施的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明确后续资金来源。以下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和预算绩效挂钩的具体应用方式:
评价结果确定后,将财政评价结果和应用要求反馈各部门、各单位。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收到财政评价结果通知后,将摘要版送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根据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和财政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在90日内将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的应用情况,报送财政。此外,建议财政开展的财政评价应当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和不同的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时进行应用。
1.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1)常年性、延续性项目。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下一年度原则上应当优先保障该项目预算;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部门应和单位应当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除补助到个人的民生项目外,应当根据分数按相应比例扣减项目预算额度;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下一年度取消该项目。
(2)对于一次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下一预算年度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同类项目资金。
2.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或良的,下一年度原则上应当优先保障该部门预算控制数;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下一年度应当根据分数按相应比例扣减部门预算控制数;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下一年度可扣减该预算部门预算控制数10%。
附件:1.青神县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览表
2.青神县2023年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览表
青神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