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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选聘青神县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和监督员的公告

  
日期:2025年12月01日  来源:县发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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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构建四川省营商环境监测服务体系,落实省发改委对全省21个市(州)及183个县(市、区)、产业功能区的营商环境监测服务工作部署,县发改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省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30个,监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面向全县范围内的企业,优先选聘重点产业链(新能源、农产品精深加工、平台经济)上中下游代表性企业,剩余名额从商贸流通、酒店住宿、餐饮服务三大行业中择优选择。

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监督员:主要从本地两会代表、商协会代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社区工作者、媒体代表等择优推荐,负责协助收集本地企业提出的诉求建议。

二、选聘条件

(一)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依法经营;

2.恪守社会公德,严守商业信誉,具备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众形象;

3.在生产经营规模、产品服务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有较强的代表性;

4.自愿被聘为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并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二)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监督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领导;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无不良社会记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

3.愿意履行监督员职责,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发表意见;

4.熟悉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5.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监督评测活动的时间。

三、工作职责

(一)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监督员职责。

1.县发改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到各营商环境监测点走访、座谈,听取监测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相关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建议和诉求。

2.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问题,收集先进地区出台的改善营商环境新举措并向县发改局提出工作建议。

3.积极参加县发改局组织的调查测评活动,客观公正地提出监督测评意见和建议。如收集到有关单位或公职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问题,县发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处理。

4.积极主动宣传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自觉维护青神县营商环境。

(二)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职责。

1.到企业开展访谈和调研,将收集的有关营商环境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向县发改局反映。

2.积极向县发改局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合理化建议。

3.配合县县发改局做好调查问卷工作,客观公正填写营商环境调查问卷,按时提交。

4.积极主动宣传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自觉维护青神县营商环境。

四、报名流程

(一)根据选聘条件,符合选聘条件的企业或个人采取电话报名方式,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14972197@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联系人:唐朝前,联系电话:18716141631。

(二)县发改局对报名对象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拟选聘名单后,在青神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聘的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及监督员由省发改委统一颁发牌匾、聘书。

附件:1.青神县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监督员名单

2.青神县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名单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青神县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及职务

类别

联系方式

1





2





3





附件2

青神县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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