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照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使用管理视频培训会议要求,对2023-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项目开展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我县实施以工代赈财政衔接资金项目3个,分别为青神县瑞峰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青神县西龙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和青神县西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一)青神县瑞峰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2023〕133号)立项批准实施,实施方式为村民自建,项目于2024年11月全面完工。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0万元。项目业主为青神县瑞峰镇天池村村民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2.3公里,宽4.5米,厚0.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边沟长2.3公里,宽0.3米,深0.3米;新建蓄水池3口(100立方米/口)。
(二)青神县西龙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2023〕135号)立项批准实施,实施方式为村民自建,项目于2024年11月全面完工。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0万元。项目业主为青神县西龙镇万沟村村民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产业道路5条,总长4.7公里,其中:改扩建2.5米宽产业道路1.2公里、3米宽产业道路1.8公里;扩建5米宽产业道路1.7公里;整治山坪塘一口(2752立方米/口)。
(三)青神县西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该项目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2024〕143号)立项批准实施,实施方式为村民自建,项目于2025年11月全面完工。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0万元。项目业主为青神县西龙镇观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道路1.4公里,宽3.5-4.5米厚0.2米;整治沟渠2.1千米,配套拦水堰、便民人行盖板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县发改局严格遵循落实各项文件规章制度,青神县瑞峰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青神县西龙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和青神县西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三个以工代赈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青财农〔2024〕15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青财农〔2025〕2号)下达后,确保程序规范,衔接资金用于专项项目储备。项目入库及时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完整且均具备实施条件。
(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622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青财农〔2025〕2号)文件要求的绩效目标,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绩效管理具体工作,与市级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情况,及时反馈整改督查相关问题。
(三)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和关《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财农〔2023〕26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按要求公开资金分配结果、项目库、资金项目计划,按要求公告公示项目实施、项目完成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项目采购程序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以工代赈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发改赈〔2022〕260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村民自建全套采购管理制度,租聘购、询价比价环节程序合规、资料齐全。
三、整改情况
(一)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部分项目库建设管理、绩效管理、公告公示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宣传和掌握以工代赈政策方面,宣传还不够深入,对政策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青神县西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于本月完工,项目验收前资料整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计12月前完成县级验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按照“边学边干、边干边查、边查边改、建章立制”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以工代赈干部的业务指导。同时,围绕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关键环节,强化对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的监管,建立健全覆盖项目储备谋划、方案编制、建设管理、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的整套制度规范,推动形成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实施。
(二)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建立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全流程村民参与机制,激发农民参与内生动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探索建立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共商、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合作共赢机制。
(三)健全后续运维管护机制。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使用和管理主体,落实好管理制度,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成立管护小组,明确责任到人,村集体与项目工程后续管理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和责任书,明确管护职责、管护方式。管护失职或失能时,根据责任制度进行追责问责。
公告期: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10个工作日)。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