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qs.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青神县人民政府信息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青神县西街8号政府大院内;邮编:620460;联系电话:028—38816413)。
一、概述
2017年,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队伍和县政府网站平台安全建设,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提高政府工作质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得分79.33分,位列全省第十九位,排名全市第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2017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8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05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38条、人事类信息10条、财政类信息32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35条,其它信息数量16970条。
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0000余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就业创业、财政审计、价格和收费、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县重要政务活动和重要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各乡镇、县级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乡镇和部门年度“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以及全县财政年度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收看每日《青神新闻》及重要专题视频。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86条,网站访问量2252091人次。
2.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在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开栏、办事窗口和网站上可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全年接待公众查询2万余人次。
3.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共开设查阅点9个,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全年接待公众查阅1.2万余人次。
4.其他载体。通过微博微信、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0起。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载体较少,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方便快捷地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二是不按规定时限及时公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仍还存在。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信息占比较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
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政务公开工作履职能力。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和知识,让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进一步强化重大政策公开和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通过文件起草部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3.进一步优化融合公开渠道。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