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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的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18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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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7:00前到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3楼会议室(青神县建设路36号)报到,统一前往医院,联系电话:028-38813549、15328363284。

二、体检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等公告明确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医院收取为准,请考生自备现金)。

(二)凡未在6月21日上午7:00前到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2。

本公告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61336、028-38813549。

附件:1.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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