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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年10月09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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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8830434

传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编:620460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9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氟硅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四川省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园区25#厂房

四川净碳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项目闲置厂房,新增制球机,建设氟硅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制球区域、仓储区域、办公区及相关公辅设施。将光伏、电子等行业产生的含氟污泥、硅粉、硅渣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形成年产5万吨氟化钙球、年产1万吨硅球的生产能力。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施工期: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和午休时段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鸣笛等措施治理。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期短,且均在室内进行,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不会对外界造成影响。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去向明确,处置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为保证施工扬尘的达标排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设备安装前及时清扫厂区地面,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洒水降尘,尽量减少搬运,拆装等操作,每天定时对厂区内及厂房前的车辆道路进行清扫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内的扬尘(TSP)排放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的要求。

2、运营期: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废气: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卸料粉尘采取厂房密闭,生产车间配套水雾喷洒设备,同时配备移动式喷雾设备等措施,防止粉尘逸散。

噪声:①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风机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将项目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办公区域位置;

②对厂房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以防止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③主要产噪设备放置在室内,并配置减振垫。

采取上述措施后,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一般固废:除尘灰收集后回用;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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