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全县7个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经十五届县委第16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省市清单公布计划安排,现将青竹街道、瑞峰镇等7个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详情见附件。
中共青神县委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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