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是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和深化,是对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土地用途、建设强度、公共配套、空间组合和市政道路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根据规划编制和报批要求,现对《规划》开展为期30天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公示旨在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让规划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平台。《规划》公示版可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qs.gov.cn/)进行查阅。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交:
一、电话反映,拨打(028-38812379)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399229415@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三、信件传达,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金茂路9号4楼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在信封上标注“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字样)。
期待您的参与,欢迎建言献策!
 
附件:《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读本》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