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审计局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12月19日对我公司《眉山市青神县粮食仓储设施(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积极整改。根据《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23年12月收到审计报告后,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
针对县审计局反馈的六个问题,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认真剖析根源,逐一对照开展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防范同类型问题的再次出现。
二、具体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取得用地资格进行项目招标。
已完成整改。针对此问题,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实施中,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程序管理,及时办理好各项手续。
(二)设计费用控制价超财评价最高限价。
已完成整改。公司已对接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川粮工程设计院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确保设计费用控制在财评最高限价之内,设计费用最终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三)合同文本不规范。
已完成整改。今后将认真学习项目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请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把好关,确保合同文本更加规范。
(四)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已完成整改。已责令过控单位更换了人员,并出具承诺书和更换人员的社保证明和资质证明,更换人员负责做好该项目后期相关事宜。
(五)未及时编制预算控制价送财政评审。
已完成整改。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将眉山市青神县粮食仓储设施(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的预算资料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出具初审报告,由羽翔建司与财评中心重新核定工程量。
(六)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已完成整改。此项目工程已于2024年7月竣工验收,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三条审计建议,我公司均予以采纳。下一步我公司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杜绝类似的现象再次发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财务执行、加强项目管理等,尽责担当,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