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注销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
申请条件:
死亡注销、服现役注销
办理材料:
一 死亡注销所需材料:死亡人员户口簿、身份证、火化证或相关死亡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
二服现役注销所需材料:服现役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入伍通知书、代办人身份证(需代办的)
办事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现场排号办理。
办理地点:
青神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城北路180号)
办理时间:
现场办结
联系电话:
02838816339
收费标准:
无
备注说明: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表格下载:
上一条: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下一条: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