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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5年01月24日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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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待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守正创新,做实新时代医保“第一等工作”。坚持“党建红”引领“医保蓝”,持续加强医保队伍建设。一是融入“制度重塑”行动增动力。以法治医保建设为抓手,立足“法治账图”开展医保领域制度重塑行动,全面规范机关管理制度体系、医保政策法规体系、医保经办流程体系,实现靠制度管事、按制度管人,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开展“能力提升”行动筑基础。持续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明确“强服务、防风险、树形象、立新风”工作导向,不断强化“服务、创新、规范、安全”工作理念,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持续提升、队伍形象不断刷新,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系统思维,努力拓宽医保宣传“主阵地”。主动统筹思考,协同开展医保参保宣传组织工作。一是探索医保政策宣传“七进”行动,定期开展医保参保和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医保文化广场、文化点、文化角,发动群众创作脍炙人口的文艺作品,提升人民群众主动参保意识。二是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参保工作,让医保改革红利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三)聚焦民生福祉,促进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加强医保支付管理,深化支付改革,助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一是配合推进全域村级医疗均衡化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探索“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指导医共体学科整合工作,进一步优化医共体医保指标考核。二是持续巩固慢病家庭医生成果。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慢病医保家庭医生签约模式,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深化服务质量。

(四)惩治欺诈骗保,深耕医保基金监管“责任田”。突出医保基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健全联动监管体系机制,不断增强监管合力。一是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分类制定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加强“两定”机构指导。二是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专家团队,从医疗机构推荐选拔一批医护人员共同组建专家库,参与医保监管和专项检查,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三是落实医保三级监管体系,县级层面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强化属地监管,定点医疗机构明晰自我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医保、卫健、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编制16人。现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11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40.3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项目”、“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

  1. 收入预算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164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6.42万元,占99.76%,上年结转3.96万元,占0.24%。

  2. 支出预算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64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02万元,占24.63%,项目支出1236.36万元,占75.37%。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40.3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项目”、“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6.42万元,上年结转3.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6万元,农村林水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0.3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项目”、“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6万元,农村林水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含党员教育培训)。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9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拨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对特殊困难群体经基本医疗报销过后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及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支出。

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5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支出。

  1.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工作经费等。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7.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等。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8.9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及医保能力提升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特殊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失业及工伤保险缴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40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万元,比2024年增加4.2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确保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

2、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对特殊困难群体经基本医疗报销过后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

3、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提高监测对象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返)贫,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监测对象人口,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

4、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用: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

5、医疗监管经费: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负责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加强医保网络维护管理,保障网络正常运行;负责我县基本医疗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资格确认及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开展靶向监管,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医保基金第三方审计。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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