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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主管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从业人员诚信建设;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编制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等;负责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组织建设房产交易平台,发布存量房交易信息,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负责规范存量房交易等;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等;负责对房产预测绘中的土地和房屋基础信息及测绘成果中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点址的准确性测算依据与方法等的验证。
(2)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本县内白蚁的防治研究;负责本县范围内白蚁防治和灭治及白蚁防治先进技术的推广等。
(3)物业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本县范围内室内装饰装修申请的受理、装修方案的技术审核;协助审核装饰装修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等;负责指导物业服务活动,组织协调物业的承接查验,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业主权属等资料的移交;负责物业服务信用档案的建设等。
(4)保障性项目建设和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性、强制性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统筹协调;负责自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及其改造工作;负责本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及其管理;负责本县政策性住房补贴的发放;负责指导自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等。
(5)房产档案管理。负责房产档案的信息建设;负责本县内房产交易档案管理,单位文书管理工作;审核查阅档案者的各类要件,及时准确提供档案查阅、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司法、纪检、仲裁等机关对房产档案的查阅、查封、解封等工作。
(6)维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制定房屋维修资金实施使用方案;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分户核算、计息、查询、拨付的具体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无纳入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525.73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71.77万元,增长120.91%。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今年预算项目增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6,52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1.45万元,占37.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4.28万元,占62.2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6,52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66万元,占7.00%;项目支出6,069.07万元,占93.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25.7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3.96万元,增长120.91%。单位今年预算项目增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72%。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5.24万元,增长25.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安排的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3万元,占2.04%;卫生健康支出21.12万元,占0.86%;城乡社区支出431.49万元,占17.53%;住房保障支出1,956.92万元,占79.5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6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7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49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3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66.4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占9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4.8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完成预算65.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4.16万元,减少17.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车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使用,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相比增加0.1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是(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人莅青考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64.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46.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43万元。工程支出主要用于青神县西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西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货物支出用于票据打印机和电脑采购;服务支出用于青神县西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西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公租房改建项目(一期)监理服务、公租房改建项目(一期)造价服务、公务用车维修维护等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从整体来看,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支付,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为县住建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单位设办公室,计财股,市场交易股,物业与装饰装修股和住房保障股。
(二)机构职能。
1.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从业人员诚信建设;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编制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等;负责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组织建设房产交易平台,发布存量房交易信息,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负责规范存量房交易等;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等;负责对房产预测绘中的土地和房屋基础信息及测绘成果中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点址的准确性测算依据与方法等的验证。
2.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本县内白蚁的防治研究;负责本县范围内白蚁防治和灭治及白蚁防治先进技术的推广等。
3.物业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本县范围内室内装饰装修申请的受理、装修方案的技术审核;协助审核装饰装修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等;负责指导物业服务活动,组织协调物业的承接查验,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业主权属等资料的移交;负责物业服务信用档案的建设等。
4.保障性项目建设和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性、强制性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统筹协调;负责自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及其改造工作;负责本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及其管理;负责本县政策性住房补贴的发放;负责指导自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等。
5.房产档案管理。负责房产档案的信息建设;负责本县内房产交易档案管理,单位文书管理工作;审核查阅档案者的各类要件,及时准确提供档案查阅、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司法、纪检、仲裁等机关对房产档案的查阅、查封、解封等工作。
6.维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制定房屋维修资金实施使用方案;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分户核算、计息、查询、拨付的具体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24人),退休人员2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3人。另有遗属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单位收入总额为652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1.45万元,占比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4.28万元,占比62%。
(二)支出情况。2024年单位支出总额为652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86.28万元,占比5.92%,公用经费70.38万元,占比1.08%;项目支出6069.07万元,占比93.00%。
(三)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结转11473.3万元,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房地产交易管理履职效果:商品房网签销售7.41万㎡,其中住宅553套、5.47万㎡,非住宅495套、1.94万㎡。完成年测绘面积7.03万平方米。多方协调,做好万象八期购房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情绪安抚及解释答复,加快推进鑫府系列、财富中心和东山商贸城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白蚁防治履职效果:走访调查住房105家,累计进行白蚁灭治处理案件25件,灭治面积3642平方米。
保障性项目建设和管理履职效果:发放租赁补贴228户,25.3212万元。对749户的档案资料全部完成自查,并联合街道、社区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一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青神西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西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全面开工,完成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二是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一期),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三是电梯增设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完成22台既有住宅电梯开工建设,完工12台。
物业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履职效果:一是召开12345便民热线减投降诉会,研究制定物业及装修行业减投降诉方案,制作监督投诉电话牌491个全覆盖张贴物业小区单元门口,处理并回复咨询、投诉类信访件285件。二是指导物业企业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个,开展物业服务周活动1次,开展敬老活动4场,竞选最美物业人3人,创建美好家园1个、红色物业项目2个、无废小区2个。三是指导国宾城完成业委会换届选举,指导万象六期、天和鑫城、万象八期完成物业公司选聘,完成万象七期物业公司换聘,指导惠民小区完成信托制物业试点。四是完成装修备案项目608个,开展装饰装修安全培训1次,制作禁止违规安装防盗窗宣传小视频1个。五是开展装饰装修常态化巡查12次,责令整改违规装修行为3起。六是处理装饰装修信访投诉50余起,现场协调8次,主要包括破坏房屋结构、装修垃圾乱堆乱放、装修噪音、扬尘扰民、不按规定时间装修等问题。
2.预算管理。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基本合格,个别跨年实施项目资金存在支出进度缓慢的情况。
3.财务管理。单位制定有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资产管理。本年度无闲置资产,资产利用率较高。
5.采购管理。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6.4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249.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2.8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
1.项目决策。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均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并科学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安排也与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设置相匹配。
2.项目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一致。
3.目标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完善,部分项目存在支出进度缓慢,推进困难的问题,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4年,单位实施政府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7658.48万元,采购实际成交金额6500.16万元。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024年,债券资金项目2个,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预算金额1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预算金额2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46.73%。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纠正人员类经费错支科目的问题,对支付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督促、警示,指导相应部门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和完成,绩效评价完成后及时公开,促进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从整体来看,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支付,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三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四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五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有发挥内审作用,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
(三)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编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专题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6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本级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6525.73 |
6525.73 |
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加强公租房维修维护,按时发放租赁补贴。健全城区建筑垃圾处理点的规划,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中介机构监管,专户管理,发放购房补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加强物业、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抓好白蚁防治,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保障性住房管理 |
公租房维修维护,发放租赁补贴 |
城区建筑垃圾清理 |
健全城区建筑垃圾处理点的规划,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 |
房地产市场监管,专户管理 |
房地产市场、中介机构监管,专户管理,发放购房补贴 |
物业管理 |
加强物业、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抓好白蚁防治,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老旧小区改造 |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物业小区个数 |
≥ |
4 |
个 |
5 |
4 |
|
年测绘面积 |
≥ |
200000 |
平方米 |
5 |
200000 |
|
年处理建筑垃圾 |
≥ |
2 |
万吨 |
5 |
2 |
|
保障房维修、维护户数 |
≥ |
898 |
户 |
5 |
898 |
|
测绘成果验收率 |
≥ |
100 |
% |
5 |
100 |
|
防治面积 |
≥ |
12200 |
平方米 |
5 |
12200 |
|
质量指标 |
白蚁防治率 |
≥ |
95 |
% |
5 |
95 |
|
测绘成果检验达标率 |
≥ |
100 |
% |
5 |
100 |
|
垃圾处理率 |
≥ |
90 |
% |
5 |
90 |
|
维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5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
≥ |
10 |
% |
5 |
10 |
|
维护测绘数据的权威和公正性,减少误差 |
定性 |
好坏 |
5 |
良好 |
|
|
延长保障房使用年限 |
定性 |
好坏 |
5 |
良好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居住环境 |
定性 |
好坏 |
|
10 |
良好 |
|
为交易、管理、正式提供准确数据 |
定性 |
好坏 |
5 |
良好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公租房管理提供准确档案数据 |
定性 |
好坏 |
5 |
良好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0 |
98 |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老旧小区改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主要内容:更新改造老城区2.4平方公里,改造老旧小区255个,新建及改造供水管道、燃气管道、无障碍设施等;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道路、停车场、充电桩、供水设施、化粪池、消防设施、环卫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休闲健身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社区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托儿所、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卫生站等。
3.主管部门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监管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法依规、高效推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资金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20〕97号、川财综〔2011〕43号,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监管要求及绩效评价标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2.实施目的: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加快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改造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改造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4.支持方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原则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市政景观等与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资金预算总额50000万元。
2.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遵循“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原则,综合考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改造任务、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实施进度、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
3.资金分配情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98.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22.07万元,预备费3569.63万元,建设期利息1785.00万元,债券发行费25.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整体绩效目标:通过城镇老旧小区资金支持,完成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改造任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100%,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有效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制定自评方案,组织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选取部分市县进行实地踏勘,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了解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发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优化资金分配、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供依据,确保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包括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居民是否满意等。评价重点围绕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选点。
本次绩效自评选点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四)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立项文件、资金拨付凭证、工程建设资料等档案,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2.问卷调查法:设计调查问卷,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改造效果的评价。
3.座谈调研法: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居民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五)评价组织。
1.人员构成:评价组由主管部门业务骨干、财务人员、行业专家、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员等组成。
2.职责分工:主管部门业务骨干负责项目实施情况审核;财务人员负责资金使用情况审查;行业专家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评估;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员负责数据汇总、分析及报告撰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决策程序规范,前期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明确合理,得18分。
2.项目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但个别项目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得17分。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资金使用总体合规,得9分。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率100%,得8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基础设施建成项目)。
1.项目验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得10分。
2.功能实现:小区改造后完善了基础设施,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基础居住需求基本满足。得10分。
3.后续管理:改造后小区自治和居委会,通过文明宣传,志愿服务等,提升居民爱护公共设施意识。得9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质量指标:经验收项目质量合格。社会效益指标:城镇老旧小区带动的商业、物业等就业机会,可缓解居民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通过访谈,统计对城镇老旧小区项目整体满意的居民比例为98%。得15分。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自评总得分为96分,项目实施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进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项目实施方面:个别项目因前期规划不足等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后期维护管理:无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居民参与度低,主体意识薄弱,缺乏主动参与维护和监督的积极性。
3.群众满意度方面: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导致部分居民满意度较低,未达到预期。
六、改进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建立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补偿标准制定机制,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安置住房品质,提高居民满意度。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
预算单位 |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
项目类型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青财〔2023〕94号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77.21 |
其中:财政拨款 |
277.21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本项目改造122个老旧小区雨污管网、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项目于2021年6月11日开工,2024年9月2日竣工验收合格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40 |
98 |
|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环境 |
定性 |
良好 |
|
40 |
良好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20 |
98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
|
|
|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青神县,隶属四川省眉山市,位于西南地区成都平原西南部,北接东坡区,南邻乐山,西望峨眉,东邻仁寿县,地理位置优越。现辖青城镇、南城镇、黑龙镇、西龙镇等七镇三乡。青神县总面积386.8平方公里,青神县人民政府驻青竹街道西大街8号。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青神县常住人口为167990人。
青神位于川西平原西南边缘,属川西平原与川西丘陵接壤的过渡带。北以鸿化山口为前门,南以平羌三峡作后户,东倚龙泉山脉,西抵金牛河岸。东经103°41′-103°59′,北纬29°42′30″-29°55′33″。以县城为中心,呈盆地状,有明显的坝丘之分。东部以龙泉山脉为主体,山岭连绵起伏,称为“东山”;西部以眉山向斜南东翼延伸部分为主体,丘陵逶迤相续,称为“西山”。“两山”隔江环峙,形成盆地。中部为岷江冲积平坝,地势平坦开阔。县治所青竹街道办事处就坐落在平坝中心。县内江河纵横、溪流交错,水资源很丰富,有“一江五河三十二溪流”。全县幅员面积386.8平方公里。土地肥沃,中性土质居多,碱性、酸性兼备,宜种性强。森林覆盖率达48.63%,提高0.4个百分点,森林面积1.88万公顷。空气质量和水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3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1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万亩2022年,青神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03.02亿元,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5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43.5亿元,增长2.7%;第三产业增加值46.17亿元,增长2.4%。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2.5%、39.5%、38%,分别拉动GDP增长0.6、1.1、1.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42.2:44.8。
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总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对750套公租房小区房屋等进行提升改造,对闲置房屋内给排水、强弱电线路、天然气、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配套改造小区道路、室外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纲要》中要求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眉山市“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眉山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计划》等文件也列出了对眉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规划,有力地支持了当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是对历年来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属于专项债券支持的投向领域(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项目估算投资:8000万元,其中对上争取专项债资金4000万元,财政配套资金4000万元。
2.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预算由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下达专项债资金和当年财政预算情况综合安排。资金分配遵循“公平公正、需求导向、重点突出”原则,主要考虑项目建成后将有750套公租房投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青神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具体分配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合同约定支付节点进行资金分配。
3.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工程款合同价3009.542万元,已支付30%预付款902.8626万元;代理费合同价5.8万元,已支付完毕;初步设计费合同价26万元,已支付完毕。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辖区内750套公租房提升改造,使低收入群体有更好的居住条件,显著提升居民居住满意度,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区域绩效目标:根据公租房建成时间不同和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改造目标,确保各区域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具体绩效目标:按照项目改造内容,结合公租房实际改造需求,明确每个公租房改造内容、环境整治、功能完善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项目自评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资料收集、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公租房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效果,查找项目在决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预算安排、政策优化和管理改进提供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租房改造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包括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改造质量是否达标、居民满意度是否提升等。评价重点围绕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对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规范性、实施的有效性和结果的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本次绩效自评选取了竹苑小区、惠民小区、公租房四期、锦绣小区、城市之星、城南一标段等公租房实地踏勘,涵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公租房。
(四)评价方法。
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
实地勘察法:对选取的点位进行实地查看,检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等。
问卷调查法:向老旧小区居民发放问卷,了解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座谈调研法:与项目实施单位、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立项文件、资金拨付凭证、工程验收资料等相关文件,核实项目信息。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由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财务人员、行业专家组成。业务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情况核查,财务人员负责资金使用情况审查,行业专家负责对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等进行专业评估,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准确。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规范、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18分。
2.项目管理:制定了《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改造实施方案》,项目制度健全、要素完备。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得18分。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方面,项目资金财政拨付,业主单位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申请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得9分。
4.项目结果:项目按时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相匹配。项目预期完成时效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改造公租房实现了基础设施改善和环境提升的目标。得8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在建项目围绕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进行绩效分析;建成项目围绕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进行绩效分析。得28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质量指标:改造工程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社会效益指标:对闲置公租房屋内给排水、强弱电线路、天然气、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配套改造小区道路、室外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有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式,收集居民对公租房改造整体效果的评价,居民总体满意度≥98%,反映居民对改造工程的认可程度。得15分。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总分为96分。项目总体上实现了公租房改造目标,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存在主要问题
居民参与机制不完善,需求反馈渠道不畅通,影响改造进度。
六、改进建议
完善居民参与机制:拓宽居民参与渠道,通过社区公告、居民座谈会、线上平台等方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建立居民反馈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关切的问题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
实地踏勘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竹苑小区 |
99 |
|
2 |
惠民小区 |
100 |
|
3 |
公租房四期 |
99 |
|
4 |
锦绣小区 |
100 |
|
5 |
城市之星 |
100 |
|
6 |
城南一标段 |
98 |
|
7 |
|
|
|
8 |
|
|
|
…… |
|
|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青神县公共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
预算单位 |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立项依据 |
青发改【2023】269号 |
使用范围 |
对闲置公租房屋内给排水、强弱电线路、天然气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配套改造小区道路、室外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 |
申报(补助)条件 |
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10月-2026年9月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2000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40 |
98 |
|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环境 |
定性 |
良好 |
|
40 |
良好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20 |
98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
|
|
|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购房补贴发放)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按照《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眉建发〔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在青神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缓解群体购房压力、降低购房成本,刺激消费。同时指导房地产企业加大品牌营销,拓展销售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一)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经购房人提出申请,我局核查网签系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795户住宅、344个地下车位、340套二手住宅,应补贴金额25104361.57元。全县有92间商业、补贴金额876337.26元;另补发5套二手住宅、补贴金额27651.72元,合计补贴金额903988.98元,符合财政补贴政策。截止2024年12月,按照房屋办理产权证为依据,采取分期、分批发放的原则,发放财政补贴609户、补贴金额1209.44万元(其中住宅413户、1116.64万元;车位196个、92.8万元),完成支付1209.44万元,支付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购房补贴项目主要是通过按《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神县财政局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购房业主提出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财政局层层审核认定,经审核通过后据实兑付,通过上述措施,使专项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及时、准确。
三、绩效项目情况
(一)项目合规性。项目支持方向明确为居民购买商品房享财政补贴项目,缓解了群体购房压力、降低购房成本,刺激消费。重点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大品牌营销,拓展销售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工作,按照《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眉建发〔2022〕57号)精神,我县购房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分工明确、流程规范,实际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预算支付1209.44万元,完成支付1209.44万元,支付率100%,完成了申报目标。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补贴发放周期较长,引发群众投诉;
二是财政资金压力大。
六、改进建议
一是结合房地产市场环境,了解民生需求,建议出台相应指导政策;二是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审核流程,推动补贴落实,做好民生保障。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购房补贴发放 |
预算单位 |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立项依据 |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神县市财政局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使用范围 |
购房补助 |
申报(补助)条件 |
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在青神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9.44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9.44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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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居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商品房住宅 |
= |
1116.64 |
万元 |
10 |
1116.64 |
补贴车位 |
= |
92.8 |
万元 |
10 |
92.8 |
质量指标 |
资料审核准确率 |
= |
100 |
% |
10 |
100 |
资金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10 |
100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购房补贴 |
= |
100 |
% |
10 |
10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
|
良好 |
|
20 |
良好 |
社会效益 指标 |
刺激消费,缓解开发商经济压力 |
|
良好 |
|
20 |
良好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购房满意度 |
≧ |
98 |
% |
10 |
98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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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