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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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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青神县住建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住建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等。

(二)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重点工作

全力攻坚,坚持不懈抓项目。一是持续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结合青神特色竹产业、竹文化,“竹+林+海绵”水文化,构建从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层级递进的宜居、韧性、智慧海绵城市,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海绵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数字市政三标段等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全力创建全省新建农房金融产品试点,力争实施青神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项目。充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青神实际,以农房建设、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文旅融合发展为抓手,以岷江河两岸汉阳场社区和罗波乡片区为重要载体,精准发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将青神县建设成全国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示范区夯实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住建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9人。

现有在职人员61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51人),退休人员56人,临聘人员6人,遗属人员3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等共计126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25年青神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76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660.63万元,上年结转10973.81万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1766.44万元,基本支出1,092.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93.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9.25万元),项目支出20673.73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青神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76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00万元,占1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660.63万元,占43%,上年结转10973.81万元,占47%。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住建局2025年支出预算2176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71万元,占5%,项目支出20673.73万元,占95%。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766.4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0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多。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660.63万元,上年结转10973.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3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52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住建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74.2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3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52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6.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为19.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95.4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为8.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为36.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为12.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为299.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为2.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548.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其他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66.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基本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2025年预算为6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为78.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4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1万元。公用经费199.2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4.32万元(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9.18万元,差旅费52.9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劳务费8.75万元,工会经费11.86万元,福利费3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2万元),资本性支出4.9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8101.4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住建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青神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32万元,比2023年减少5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青神县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5.5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滨河文化公园管护服务、市政零星维修服务、办公设备及公务车运行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其中其他车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完成每日全县产生污水治理,并达标排放。

2、河长制专项经费:确保护城河达到常效整治无白色垃圾。

3、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4、依法治县、重大信访维稳专项经费:完成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订报刊等,做到普法制,建立法治社会。

5、驻村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及时拨款,按时报销。

6、市政零星工程(执行中下达):按时完成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提高我县城市生活品质。

7、特种起重设备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购买服务: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保护民生安全。

8、西龙棚户区改造项目社会购买服务:对西龙镇255户棚户区居民实施货币化安置,带动城市房地产发展,提高城市化指标。

9、盐关红桥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改善棚户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幸福指数大力提升。

10、项目推进专项经费:保障老旧小区等重大项目能顺利推进。

11、生活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水质检测费:为推进我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按时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厂、南城、瑞峰、罗波、汉阳、高台、白果、河坝子、黑龙、西龙、观金、桂花、工业园区13个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工作。

12、滨江公园管护购买服务费:按时支付滨江公园管理维护等费用。

13、中省预算及国债、专项债券项目编制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城东北片区、数字市政、城东北片区产品项目专项债券申报编制。

14、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监测费用:完成一厂一策、南城排水沟渠掏淤、桂花污水处理站鱼塘租赁等。

15、项目内审经费:支付项目审计费用。

16、竹里梅花公园管护费:按时支付竹里梅花公园管理维护等费用。

17、月咡塘体育公园管护费:按时支付竹里梅花公园管理维护等费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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