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统领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增强作风纪律约束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内部轮岗交流,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养转变。
2.聚力深化法治,提升法治统揽力。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委员会优化调整后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有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3.聚焦服务大局,提升发展保障力。推进行政复议繁简分流,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建立重点诉讼案件旁听观摩制度,以案释法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切实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4.围绕便民利民,提升服务供给力。巩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奖惩性补贴,逐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围绕“苏母说法”普法品牌,加大宣传形式载体创新力度,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5.坚持和谐稳定,提升平安护卫力。推进社区矫正队伍“三专”建设,推动矫正队伍专职、专业、专责化。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制度,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司法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7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参公编制3个,事业编制3个。
青神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13.0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2.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35万元。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71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713.09元,其中:基本支出573.78万元,项目支出139.3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13.0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2.93万元;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支出减少22.35万元。
收入总预算为71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72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6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3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万元,占2.86%;公共安全支出566.31万元,占7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万元,占7.08%;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40.62万元,占5.70%。
具体情况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和福利。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420.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4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员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开展全县普法工作。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8万元,主要用于对应援对象进行法律援助。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1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15.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53.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失业险、工伤险等。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0.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11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为0万元,较2024年减少85万元,原因是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青神县司法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51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青神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1万元。其中,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等运行维护支出5.5万元;台式计算机采购8台,预算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青神县司法局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5年青神县司法局年度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县、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平安青神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青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支出45万元,用于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特殊人群专项经费支出6万元,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法律援助经费支出8万元,对应援对象进行法律援助;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公证专项经费支出7万元,保证青神县公证处正常运行;
依法治县及普法经费支出:6万元,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开展全县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行政执法专项经费:1.2万元,用于开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党建工作经费:2.4万元,用于保障党建工作推进及党员教育培训。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