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体局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正文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分享: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县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全县的教育、体育援助。

5.负责组织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7.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县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县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有关教育、体育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校地合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重点工作

1.实施教育改革创新行动。加强办学共同体建设,积极探索小学阶段集团化办学。建立“扩规模、提质量、创品牌”为导向的各学段学校评价体系和校长抓教学工作考核体制机制。实施普高学生评价改革。探索推进学段融通,办好学科强基计划培养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橄榄球人才培养班、初高衔接班、普职融通班。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

2.实施教师队伍提能培优行动。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实施“柔性引才”,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坚持实施“2+1+2”学科专项培训,着力学科工作室建设,加强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培育。

3.实施教学质量攻坚行动。着眼全学段、着力普高、聚焦高考,实行小学、初中、高中学科优生和特长生一体化贯通培养。落实教学质量“一把手”工程,提升教研指导服务能力,加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力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组建高中学科工作室,引进巴蜀中学优质教育资源,打通学科竞赛、强基计划、艺体特招、专项计划等赛道,建好四川省橄榄球训练基地。

4.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完成青神中职校能力提升工程、县学道街小学校舍改造二期项目建设,推进成艺大学青神校区二期、滨江新区小学、滨江新区幼儿园项目。实施教育信息化设备设施更新迭代计划,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守牢校园安全底线,保障教育平安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18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74人。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收支总预算26202.6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5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3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0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88.49万元,用于教育及其他民生领域支出增加1396.09万元。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收入预算为2620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3.92万元,占87.3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8万元,占3.01%;上年结转2520.76万元,占9.62%。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支出预算2658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3.99万元,项目支出8328.6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202.6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5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3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0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88.49万元,用于教育及其他民生领域支出增加1396.0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8万元,上年结转2520.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万元,教育支出22616.25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95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8万元,农林水支出2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19万元,其他支出48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26.36万元,比2022年减少2206.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706.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万元,占0.16%;教育支出22236.25万元,占89.2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58.53万元,占3.85%;卫生健康支出665.7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202.4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822.19万元,占3.3%。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组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30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34.20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96.2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0.4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375.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964.91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初中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636.71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23.56万元,主要用于“两免一补”、学生助学金及学校校舍安全应急维修等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7.9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9.9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3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教师进修及培训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7.85万元,主要用于义教薄弱能力提升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74.83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70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3.11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06.75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84万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2.4万元,用于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机关驻村第一书记的生活保障支出及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2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5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7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7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0万元,差旅费36.00万元,电费7.00万元,福利费606.96万元,工会经费231.26万元,公务接待费14.68万元,劳务费1.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7万元,水费0.35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邮电费21.90万元,租赁费3.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6.32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新增专项债券可研编制支出及中职校、县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6.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免作业本、教育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及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部门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145”工作思路,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加速打造“学在青神”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体事业。

2.各项目绩效目标:

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促进教育公平;完成2023年各级各类学业测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考、自考及教师招考任务;加强教育装备维修维护更换工作;开展引校入青及对接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青神校区)工作。

体育事业发展经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师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扶持各类体育协会发展。

全县教师培训科研经费:按照2023年度师干培训计划,完成全年全系统师干培训工作;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打造优秀教师团队,编制地方教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督导评估经费: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督导与评估,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让县域内适龄儿童享受到优质教育。

学校校舍安全应急维修资金:及时消除排查发现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包括屋面渗漏、墙砖脱落、门窗老化及校园构筑物(如围墙、校门等)出现的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援藏援彝干部补助:强化保障,有效推进对口援藏援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特级教师补助经费:根据眉委发〔2019〕4号精神对7名在职特级教师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根据相关政策兑现补助。

教师增加绩效工资经费:按照考核结果兑现2022年校(园)长、骨干教师、轮岗教师增加绩效工资。

纪检专项工作经费:进一步发挥纪检组监督执纪作用,实现“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工作目标。

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

义教免作业本费县级配套: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

农村义教学生营养计划县级配套: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营养改善资金,确保全县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学校正常免费供应营养餐。规范营养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运营监管,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完善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教育扶贫专项县级配套: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在园保教费,对建档立卡中职学生实施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大学本专科学生实施生活补助和学费补助。

义教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好资助政策,保证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资金,督促学校按时落实资助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政策;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助力家庭脱贫。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县级配套:资助学前教育贫困幼儿、残疾幼儿和孤儿。

中职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对中职1、2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20%的贫困学生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承担本地户籍就读省内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对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之后,仍面临的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巩固脱贫成果,避免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

驻村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落实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确保贫困村如期脱贫。

河长制专项经费:围绕河长制工作要求,以水污染防治为重心,以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为载体,针对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畜禽污染源和肥水养殖留下的各类残留物污染着力开展治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在民办园中的占比。

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奖励经费: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

新增专项债券可研编制费用:新增专项债券可研编制。

中职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中职学生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保障学校运行开支。

聘请保安经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及时预防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件。

中职办学运行经费:中职办公运行经费,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高中县级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切实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教师成长、学生成才,努力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高中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教师成长、学生成才,努力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保障教师福利待遇。

高考教育质量奖:强化高三年级教学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力争完成2023年青神县高考出口目标任务。

信息技术教育费:切实保障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升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改善学校多媒体信息技术装备条件等。

普高助学金县级资金:加大普通高国家助学金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助学政策的知晓率。及时足额发放助学金,切实缓解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

普高免学费县级资金:加大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助学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及时足额发放名学费资金,切实缓解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

中央省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切实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教师成长、学生成才,努力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保障运行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善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方面支出。

县级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切实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教师成长、学生成才,努力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经费:用于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等,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等,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寄宿制学校运行保障公用经费: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其正常运行。

未成年运行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留守儿童工作。

乡村少年宫运行经费:保证乡村少年宫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央省补助随班公用经费:实施义务教育,保证残疾学生随班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县级补助随班生公用经费: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学生随班完成义务教育教学任务。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