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决的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是打造服务性政府,以服务群众为主体;2014年,南城镇将紧紧围绕县委“爬坡上坎、追赶发展”主基调,按照“153”工作思路,以重大项目推进为载体,嫉慢如仇,主动作为,追求卓越。一是坚定一个目标,聚力建设特色旅游强镇,以建设特色旅游强镇为目标,积极抓好“以游为主,统筹城乡”试点工作,以竹编文化、东坡文化为核心,全力推进国际竹艺城、东坡文化城等景区景点建设,保护好城乡生态环境,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提高干部群众旅游文化素养。二是实施五大工程,推动跨越发展,以“更加注重思想解放、更加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注重项目推进、更加注重创先争优”为着力点,全面实施“基层基础夯实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工程、民生保障服务工程、城乡建设提升工程、和谐村庄治理工程”五大工程,加快南城发展。(1)基层基础夯实工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四风”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践行一线工作法,强化镇村组干部教育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执行水平,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坚持群众观点,运用群众工作方法,突出群众是决策的主体、建设的主体、受益的主体,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2)重大项目推进工程。牢固项目意识,推行项目化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挂帅、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成艺青神校区、骨干道路、竹林湿地、水竹·怡庄、航电工程、东坡文化城、外南街风貌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3)民生保障服务工程。构建长效机制,让民生服务更加优先,妥善做好卫生、计生、教育、就业、养老保险、殡葬等惠民工程,关爱救助弱势和特殊困难群体,积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提高群众幸福指数。(4)城乡建设提升工程。强化工作目标责任机制、督查考核办法,贯彻落实城乡规划要求,更加规范国土建房管理,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5)和谐村庄治理工程。“以德治村”和“以法治村”相结合,促进依法和谐。深化三三制调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行网格化治安管理,督导村治安巡逻队、文艺宣传队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发挥作用。运用好村级阵地,丰富广场文化活动,各村举办一次农民运动会。推广和谐村庄大团年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弘扬社会正能量。三是守土有责,打造“三风”南城,鲜明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紧密属事管理与属地管理,充分放权授权,促进各条战线和各村切实种好管好“一亩三分地”,快马加鞭,激流勇进,百花齐放,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气、神,打造“政治上风清气正,发展上风生水起,稳定上风平浪静”的“三风”南城。
二、部门概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南城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1873.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73.34万元。支出决算187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28万元,教育支出6.6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0.014万元,农林水支出783.5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18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经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南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南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镇规委会、综治工作、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安全工作、征兵工作、党建工作、团委工作社区服务、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场镇卫生、食品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教育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退休民师发放退休工资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工资等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支出和竹产业园区骨干道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工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竹博园建设租地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化解乡镇债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