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青神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2.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3.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县建设监察大队
5.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6.县城建档案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5,433.4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2134.38万元,下降7.7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5,43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9.20万元,占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54.28万元,占93.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5,43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32万元,占5.76%;项目支出23,969.15万元,占94.2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33.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2134.38万元,下降7.7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69.71万元,下降57.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占0.29%;公共安全支出11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7万元,占6.53%;卫生健康支出125.19万元,占7.04%;城乡社区支出1303.26万元,占73.25%;农林水支出5.24万元,占0.2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9万元,占1.21%;住房保障支出191.48万元,占10.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9.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1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2.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49.78%;较上年减少1.55万元,下降2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占9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3.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完成预算49.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当年公车维修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传统村落项目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5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3.8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人大调研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654.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青神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22万元,比2021年减少30.3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青神县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办公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神县住建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等4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神县住建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政零星工程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2年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安全与生态环境股4个股室,下设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县建设监察大队、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县城建档案室6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人员概况
青神县住建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53人,事业工勤编制15人。现有在职人员78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5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62人),退休人员4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2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不懈抓项目并积极对上争取基础设施强弱项补短板等项目资金支持;强化安全夯实底线,确保燃气工地安全平稳健康发展,扎实抓好住宅小区安全;完成经济指标保排位,做好产值留青神;破解房地产遗留问题保稳定;强化规范运行提质效;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健全完善并抓好内部管理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主要完成每日全县产生污水治理,并达标排放;确保护城河达到长效整治无白色垃圾;完成对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订报刊等,做到普法制,建立法制社会;按时完成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提高我县城市生活品质;对西龙镇255户棚户区居民实施货币化安置,带动城市房地产发展,提高城市化指标;改善棚户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幸福指数大力提升;满足群众如厕需求,公共厕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基本完善;按时完成管网清淤检测;按时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厂、南城、瑞峰、罗波、汉阳、高台、白果、河坝子、黑龙、西龙、观金、桂花、工业园区13个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工作;按时支付滨江公园管理维护费用等。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25,43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收入1,779.20万元,占总收入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54.27万元,占总收入93.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合计25,43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占总支出0.02%;公共安全支出11万元,占总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7万元,占总支出0.46%;卫生健康支出125.19万元,占总支出0.49%;城乡社区支出23,657.54万元,占总支出93.02%;农林水支出5.24万元,占总支出0.0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9万元,占总支出0.08%;住房保障支出191.48万元,占总支出0.75%;其他支出1300万元,占总支出5.11%。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5,433.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654.27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5,433.4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657.54万元,农林水支出5.2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48万元,其他支出1300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人员类项目收入支出总额871.24万元。较年初预算相比增长11.63%;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来看,绩效目标编制是科学合理的、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比较存在一定差异;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差别;绩效运行监控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20%;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未出现违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运转类项目收入支出总额182万元。较年初预算相比下降了24.17%;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来看,绩效目标编制是科学合理的、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比较存在一定差异;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差别;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在10%以内;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20%;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未出现违规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特定目标类项目收入支出总额24,614.15万元。较年初预算相比上涨了67.97%;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来看,绩效目标编制是科学合理的、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比存在较大差异;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差别;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20%;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未出现违规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2年共43个项目,其中除了2022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费2,563.45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经费132万元,改建人才公寓项目78万元,2022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89万元,西龙镇专项规划及考核编制80万元,城乡建设发展资金67万元等6个项目共计3109.45万元未拨付,其余都完成支付。
2.重点履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2年共43个项目,除上述6个项目资金当年未拨付以外,其余项目均完成支付。43个项目建设,按进度有序推进。
(2)效果情况
我单位2022年共43个项目,有效推进城市北拓、拥江发展。按照改善环境提升功能要求,推进中心城区亮化工程,城区内停车场新改扩建,高品质改造老旧小区、人才公寓等;加快推进青衣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城北农贸市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二是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三是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5分,从自评情况来看,2022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
1.因财政资金困难,有部分项目未按进度拨款。
2.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够完整。
(三)改进建议。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水润竹韵之城、文化品质之城、韧性智慧之城“三城”建设,构建“四纵四横”的城市交通骨架、“五湖四河”河湖联通的城市水脉、“一环多点”的城市绿地系统。
一是坚持不懈抓党建。强化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定期研判、跟踪问效机制,督促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机关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绩效评价、政务公开等制度建设,提倡“三快一提高”,快办理、快审批、快落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是抓好队伍管理。加强素质教育,认真学习运用建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提高执法水平、项目建设成效,引导干部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廉洁高效,持续开展行业治理,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增强干部遵法守法意识,确保住建系统干成事、不出事。
四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绩效管理。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编制绩效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附件:1.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自评得分表
2.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1: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自评得分表
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 |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50分) |
目标管理 (25分) |
目标制定 |
5 |
评价部门年初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
部门根据自己判断,客观公正给分。县财政局根据开展的绩效目标质量会审结果,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 |
4 |
10 |
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
1.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完整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4.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5.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9 |
目标实现 |
5 |
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部门整体绩效为核心,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5。 |
4.5 |
5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为核心,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5。 |
4.5 |
动态调整 (15分) |
支出控制 |
5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2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5 |
及时处置 |
5 |
评价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处置情况。 |
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的得5分。如存在未及时处置落实的,按未进行问题整改的项目数量/监控发现问题的项目总数×5分扣分,直至扣完。 |
5 |
执行进度 |
5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1分、2分、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5 |
完成效率 (10分) |
资金结余率 (低效无效率) |
5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资金结余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数/部门预算项目总数*5。 |
5 |
违规记录 |
5 |
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存在相关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出现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5 |
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30分) |
部门按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工作要求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自评并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有两个及以上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自评得分。按百分制形成的自评报告分数,按0.3的比例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 |
28.5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内部应用 (4分) |
预算挂钩 |
4 |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2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信息公开 (2分) |
自评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整改反馈 (4分) |
问题整改 |
2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应用反馈 |
2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抽查计分)。 |
10 |
扣分项 (10分) |
10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计分)。 |
0 |
合计 |
95.5 |
1.青神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能为全县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协调做好市政设施维护、城市防汛排涝和市政设施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2.按照(青府阅〔2018〕19号)会议纪要议定,由我局负责实施青神县城区市政零星维修工程,我局委托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市政零星维修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2022年施工单位。每项市政零星维修工程以工程概算价下浮7%作为合同价。我局委托第三方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对市政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审计,以审计价作为工程的结算价。市政零星维修工程款按季度结算,由我局报县政府审定后支付。
3.根据《青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2022〕1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下达我局2022年县级市政零星工程项目年初预算资金300万元。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建成区范围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公厕、公共设施、燃气管道、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排水系统等土建工程的挖掘、回填、清掏、维修等(雨水)污水管、检查井、化粪池清掏(指工程款在20万以下的单个零星工程)。
2022年县级市政零星维修工程专项资金年初预算资金300万元,由县住建局申请资金并拨付到第三方,资金的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预算资金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青神县2022年市政零星维修工程。
3、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12月底,2022年县级市政零星维修工程专项资金共计150万元,已支付150万元,主要用于:建成区范围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单个零星工程,资金支付范围合规、资金拨付及时、支付依据完整,与预算相符。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2022年县级市政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资金分配合理,管理和使用合规,资金拨付及时,不存在资金挪用、在账滞留闲置的情况。
工程概算在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由县住建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5万元以上的市政零星维修工程需报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实施。我局严格执行市政零星维修先审批后实施,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