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充分发挥金融信贷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负责研究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调查分析全县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
3、负责制定全县金融、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
4、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投融资平台。
5、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6、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工作。
7、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大信贷投放,确保新增贷款6亿元,力争新增贷款7亿元,存贷比提高5个百分点;指导做好农村小额保险工作。
2、成功引进德阳银行到我县设立支行。
3、政府融资实现2亿元,力争3亿元。全力做好搭车市资产经营公司、市宏大公司发行债券工作;继续探索反向融资、私募债融资。
4、修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做到保值增值。
5、当好重点项目业主,搞好工程核算、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
6、积极引进基金,组建股份公司,搭建新的融资平台,加快竹编园区建设。
7、加大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力度,搞好“央企入眉”招商活动,力争实现1.5亿元目标任务。
8、强化学习,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做大做实青发展和国资公司。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
10、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经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0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人。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青神县金融国资局收入总额为5377.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77.98万元。支出总额537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25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40万元,农林水支出1505.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5.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其他支出265.73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两国有公司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用于保障下属两国有公司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下属国有公司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下属国有公司对红色西山等旅游项目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承贷政府不良贷款利息及本金。
(四)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下属国有公司对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下属国有公司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清查,融资工作,招商引资,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县内外金融机构,打击非法集资。
(七)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其他支出,用于下属国有公司项目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