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5年01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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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使用。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权限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监管。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审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三)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等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和支出安排,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五)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

(十七)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调控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审核。

(十九)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处置等工作。组织协调与央企、省企、市企对接合作工作,引进投资。

(二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一)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县政府开发性融资项目的规划和审定工作;负责在开行贷款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负责开行贷款资金使用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训、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二十五)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二十六)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二十七)依据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交易场所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二十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二十九)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三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三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6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27人。青神县财政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青神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编23人);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青神县金融国资服务中心(在编15人)、青神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编12人)、青神县金融风险防控服务中心(在编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452.0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04.9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6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增及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169.33万元,主要原因债券项目支出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345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1.18万元,占40.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3万元,占16.3%;上年结转1477.91元,占42.8%。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345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48万元,项目支出2162.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452.0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04.9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6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169.33万元,主要原因债券项目支出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3万元,上年结转1477.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3万元,农林水支出1058.62万元,金融支出41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1.18万元,比2024年增加136.77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增及人员增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1.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3万元,上年结转1477.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3万元,农林水支出1058.62万元,金融支出41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9万元。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90.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运行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9.9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9.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3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制县及聘请法律顾问、地震巨灾保险补贴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上年结转安排数为38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农林水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上年结转安排数为579.6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农林水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上年结转安排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

15.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上年结转安排数为419.2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2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2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16.5万元、水费0.5万元、印刷费6万元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563万元。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563万元,具体为城乡社区支出56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青神县财政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8.6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正常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青神县财政局年初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青神县财政局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债务管理,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快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实做强,创新金融措施,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项目绩效目标

监督管理专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推进财政监督检查与预算绩效管理有机结合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提升财政资金运行规范性。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运行经费:有效促进各单位财务信息化进程,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到位速度。

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信息化建设费用及各类软件的运维费、软件和硬件配置费,保障核算软件、采购平台、综合财务报告等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

依法治县经费:对法治文化宣传工作的促进作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经费: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投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经费:盘活固定资产使之发挥应有功能,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和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打击与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化解全县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非法集资举报奖励专项经费: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地震巨灾保险:为城市、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购买住房地震巨灾保险。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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