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青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月2日。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提出修改建议。
联系人:曾文枭
联系电话:38865787
通讯地址:青神县振兴路74号
邮编:620460
附件:《青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