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继元)

  
日期:2026年01月08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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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3)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1577号

张继元

住宅

511425002003GB00013F00020001

青神县兰沟村竹艺街(水竹怡庄)118-27、29号1-2层

根据(2024)川1425执398号裁定:该房屋恢复登记至张聚兴名下。因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川(2023)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1577号证书作废。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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