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煌苑)

  
日期:2025年11月04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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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28-3886239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亩)

用途

1

青神县煌苑生猪养殖家庭农场

土地经营权

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4组

5.74

设施农用地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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