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琼、杨勇因保管不善,将监证字第00205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东街95号1幢3层5号 ,建筑面积 60.38平方米 土地面积24.7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万琼、杨勇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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