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2)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451号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杨坡儿街9号(九號公馆)2幢1单元7层2号 ,建筑面积 113.22平方米 土地面积15.52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涛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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