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629号 |
李志军 |
住宅 |
511425001003GB00025F00050224 |
青神县星城街10号(城市之星▪岷江小区)8幢3单元4层3号 |
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川1425民初677号判决:原告王培源对该房屋享有47.88%的份额,因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川(2021)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629号证书作废 |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