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629号

李志军

住宅

511425001003GB00025F00050224

青神县星城街10号(城市之星▪岷江小区)8幢3单元4层3号

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川1425民初677号判决:原告王培源对该房屋享有47.88%的份额,因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川(2021)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629号证书作废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3日

上一条:2025年6月26日关于鑫府·滨湖湾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说明

下一条:2025年6月16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