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文玉英 因保管不善,将 监证0025243#青国用(2016)第0066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竹艺街4号2层 ,建筑面积317.4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文玉英
2025年4月18日
上一条:2025年4月24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一条:2025年4月17 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