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容、刘文安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18)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420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青神县青衣大道333号(华瑞国际)3幢2单元11层3号 ,建筑面积104.94平方米 土地面积47.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桂容、刘文安
2025年3月27日
上一条:2025年3月28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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