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5年03月12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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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宁、黄惠英 因保管不善,将 青国用(2005)字第(8)-10-5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一环路北段12号(原国税局宿舍)3幢1单元3层2号 ,建筑面积116.68平方米 土地面积22.02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宁、黄惠英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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