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瑞峰镇农村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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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瑞峰镇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如对本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调查结果予以登记。

2025年1月16日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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