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5年01月14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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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香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1)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640号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文林街63号2幢1单元5层1号 ,建筑面积56.62平方米 土地面积11.22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恒香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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