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1382号
高学刚
商业
511425001007GB00015F00020128
青神县青城镇鸿化路北段40号(锦绣小区B区2幢)
(2024)川1402执恢803号文书裁定过户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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