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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果乡农村村民建房申请须知

  
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来源:白果乡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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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白果乡农村村民建房申请

二、申请对象

具有白果乡农村户籍且建房所在地不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民

三、应提交材料

1.建房户书面申请;

2.建房申请书;

3.户籍和身份证明;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地形图及拟建房屋平面图(要求明确反映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关系);

6.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图或通用设计图;

7.青乐公路两侧建房的需向县交通局申请办理“路政管理许可证”;

8.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区保护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包括手写书面申请和建房申请书);

2.村民小组签署意见(建房申请书签字盖章);

3.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建房申请书签字盖章);

4.乡建管所、国土站签署意见(带上书面申请、建房申请书、集体土地权属证明、户籍和身份证明、拟建位置示意图交到乡建管所,公路两侧的还需具备路政批准手续);

5.乡规划执行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乡政府审核意见(召开规委会后);

6.办理开工手续:

(1)迁建占非耕地建房的,先由县国土局审批办理《农房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再由乡人民政府审批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基改建的建房户,由建房户提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后由乡人民政府按程序审批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占耕地建房的,先由县国土局审批办理《农房建设用地批准书》,再由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村乡建设监察中队审批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建筑面积300㎡以上或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农房建设需报住建局核发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300㎡以下(含300㎡)1—2层的农房建设在乡建管所办理施工开工许可证;建筑面积300㎡及以上的农房建设必须由建筑公司承建。

五、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六、办理地点

白果乡人民政府二楼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5883333808

监督投诉电话:028-38960036

八、其它须知

办理该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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