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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5年07月22日  来源:林业和园林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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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鸿、周丽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行道树的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城区行道树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目前我局已对锦绣大道、东街、南街、外南街、中岩路、大北街等路段存在电力安全的行道树进行修剪,共计350余株。已更换小南街、兴业路、蚕丛大桥辅路等路段的树木支撑410套,已修复滨江路、黉门巷等树木支撑171套。

老眉青路两边的杉树属于青竹街道黑龙社区管护范围,由县交通运输局、青竹街道办负责日常管护。县林业园林局已对接县交通运输局、青竹街道办、电力公司,对坏死的杉树、影响电力安全的杉树等存在的问题,指导县交通运输局、青竹街道办、电力公司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绿化规划。目前该职能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园林局将主动对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绿化规划,逐步替换劣势的树种,提升我县园林绿化品质。二是做好季节性修剪。按照修剪原则,树木修剪时间一般在春季和秋季进行,对行道树原则上自然形树冠修剪,只修剪三、四级枝,对一、二级枝一般不截断,保持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基本一致,以确保树形。三是做好定期维护。加强对现有树木的定期检查和修剪,及时清理坏死树木,确保道路通畅和用电安全。四是加强安全宣传。根据县气象局的预警信号,在雨季发布汛期安全提示,提醒大家注意防范树木断裂带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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