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亮、方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农村道路亮化工程的建议》(第25号建议)已收悉。经县农业农村局与代表们详细沟通和实地走访后,多次商议解决办法,现答复如下:
一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自2019年开始,通过实施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目前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6000余组,同时带动其他投入安装5000余组。我县逐年实施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今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照明路灯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1500组,在10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成。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印发了《眉山市村镇、乡村聚居点路灯安装及验收标准》,严格管控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是青神县2025年路灯照明工程下达瑞峰镇100组目标任务,每组补助500元。根据各村需求,天池村计划20组,杨柳槽村计划20组,项目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逐步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四是全县每年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路灯照明”工程,其余未安装路灯道路等建议逐步解决,积极申请每年民生实事项目“路灯照明”工程,同时通过整合其他项目、争取挂联部门支持、企业乡贤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附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