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由青神县司法局组建,逐级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二、申请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2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5.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备注 |
1 |
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应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2、原件1份,复印件2份。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1、应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2、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2 |
公证机构拟用名称及相关证明文件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名称文件。1份原件,2份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名称文件。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3 |
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身份证只收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示范文本108公证员执业经历.docx、33:身份证复印件.doc。 |
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身份证只收复印件 |
4 |
开办资金证明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示范文本149.公证机构设立资金.docx。 |
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 |
5 |
办公场所证明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式三份。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示范文本5:非住宅性质的机构住所证明.doc。 |
一式三份 |
6 |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示范文本109.公证员会议决议.docx、108公证员执业经历.docx。 |
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五、办理流程
无。
六、审批决定证件
公证机构执业证
七、承诺办理总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数量限制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一、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十三、办理地点
青神县东街109号
十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十五、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支持快递。
十六、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七、咨询电话
028-38810777
十八、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十九、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