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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神县司法局公证机构设立审核办事指南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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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由青神县司法局组建,逐级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二、申请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2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5.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备注

1

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应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2、原件1份,复印件2份。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无。

1、应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2、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

公证机构拟用名称及相关证明文件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名称文件。1份原件,2份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名称文件。1份原件,2份复印件

3

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身份证只收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详见 示范文本108公证员执业经历.docx、33:身份证复印件.doc。

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身份证只收复印件

4

开办资金证明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详见 示范文本149.公证机构设立资金.docx。

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

5

办公场所证明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式三份。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详见 示范文本5:非住宅性质的机构住所证明.doc。

一式三份

6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详见 示范文本109.公证员会议决议.docx、108公证员执业经历.docx。

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五、办理流程

无。

六、审批决定证件

公证机构执业证

七、承诺办理总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数量限制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一、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十三、办理地点

青神县东街109号

十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十五、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支持快递。

十六、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七、咨询电话

028-38810777

十八、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十九、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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