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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院“三化”举措创新推进未检工作成效明显

  
日期:2018年02月08日  作者:赵勤  来源:县检察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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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神县院积极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司法理念,创新思路,以“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为引领,着力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办案、观护”一体化机制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创新品牌,确保专业化。一是打造专业队伍。成立以“检爱之源,护‘未’成长”为主旨的爱源未检工作室,并设计独具特色的logo。工作室团队由4名女性检察官组成,其中2名员额制检察官,2名干警具有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资格,保障专业化水平。二是建设专门场所。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特殊司法保护理念,建立满足规范化办案需求和适合开展帮教维权工作的未检工作区,提升工作质效。

二、建章立制,实现规范化。一是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审查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和协调,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杨某某强奸案中,以该新机制为指引,向公安机关提出6点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规范侦查方式,有效指控犯罪,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二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适用协商机制办理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规定》,实现比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时间更快、强制措施更宽、刑罚适用更轻的良好效果,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三是制定《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亲情会见制度的暂行规定》,通过父母参与亲子教育,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自觉转化和悔过自新。四是制定《关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办法(试行)》,通过心理矫治、动态考察、公益服务等办法帮助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三、多方联动,推进社会化。一是检校联合,高标准开展法制宣讲。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三年巡讲活动启动仪式,先后在6所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性侵害”、“青春无毒”等主题的预防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册6000余份,6000余名师生接受宣传教育。二是检企共建,打造特色观护基地。在全市率先与企业合作共建“爱源”观护基地,与具有传统竹编艺术的竹福竹艺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创建,观护基地内包含工作区和休息区,设接待区、谈话区、档案区,基础设施健全,以“记忆、警示、启示”等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观护对象采取德育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实践等观护帮教措施。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引入司法社工,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与预防矫正社会化有机结合。三是双向保护,延伸司法职能。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坚持未检工作“案结事不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理的黄某某诈骗案中,工作室一直对黄某某跟踪帮教,持续开展矫正工作,黄某某现已在成都某大学学习,表现良好。坚持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救助相结合,经济救济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的徐某某强奸案中,工作室对未成年被害人李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000元,并进行了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帮助其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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