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7时,接到刘某刚报警称:“停放在医院门口的小型轿车不知被什么车撞坏了。”接警后民警调查发现,刘某5月8日22时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在起步时,与刘某刚停放的小型轿车相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小型轿车逃逸。
之后民警通过路口监控设备发现刘某驾驶小型轿车于5月9日10时往汉阳方向逃逸,最后在青关路处将刘某查获,民警发现刘某身上有酒味,带至人民医院抽血检测结果为2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刘某竟在去年6月无证酒驾被处罚过。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害人又害己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报警有人员受伤的,应当及时抢救伤员切勿心存侥幸,实施肇事逃逸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