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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委编办“三化”抓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来源:县委编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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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县委编办认真谋划、积极创新,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做实做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质效。

一是法治宣传“常态化”。牢固树立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一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推动机构编制运行管理制度化。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县委党校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主体班课程,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开展“干部小讲堂”、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有力增强了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制”意识。

二是深入调研“科学化”。积极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主动深入本轮机构改革涉改部门,选取新设立、整合重组、职能职责调整较大的县委社工部、县发改局、县经科局等部门,针对机构改革期间印发的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开展“回头看”工作,综合分析研判机构运行、职责履行、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提出优化职能配置、统筹编制资源、规范单位管理等建议,指导规范管理运行。将督查调研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目前社会关切的热难点问题相结合,化解难点更精准、资源配置更高效、分析研判更科学。

三是监督提效“规范化”。加强与组织部、巡察办、人社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部门联合督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并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范围。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建立问题台账,按照“问题分类、整改分步”原则,逐条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原因,动态跟踪监督检查,今年以来一对一指导19家部门(单位)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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