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青建消设计审查备字〔2025〕第002号)

  
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作者:县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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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申请对青神县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标段-高台镇卫生院(河坝子院区)整体搬迁项目(地址:青神县高台镇原河坝子中学场地)进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建1#门诊楼,地上2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1053.08平方米,建筑高度:7.71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医疗门诊,建筑分类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新建2#医技楼,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382.53平方米,建筑高度:4.08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医疗技术检测,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三)新建3#住院楼,地上3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1271.74平方米,建筑高度:11.31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住院用房,建筑分类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四)新建4#宿舍楼,地上3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1236.99平方米,建筑高度:11.85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宿舍用房,建筑分类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新建5#设备用房,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114.26平方米,建筑高度:3.7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设备用房,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六)新建6#污物暂存用房,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上3.7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为污物暂存,建筑分类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项目责任主体情况

建设单位:青神县卫生健康局;设计单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甲级;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单位:四川智力嘉信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一类。

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情况

经审查,结论如下:

合格

建设单位签收:

2025年3月12日

备注:1.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2.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上一条: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青建消设计审查备字〔2025〕第003号)

下一条: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青建消设计审查备字〔2025〕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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