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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9月14日  作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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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城区生活污水回收、处理,使经过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负责城区内的污水输送、污水处理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排放费的征收。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属于一级预算单位,青神县污水处理厂机构性质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青神县收入预算总额为529.137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经费拨款148万元,事业收入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306.137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9.13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万元,项目支出482.1374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污水处理厂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决)算数

项目

预(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529.13742

一、一般公共服务

经费拨款

148. 00

二、公共安全

经费补助

75.00

十、农林水事务

529.13742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水利

529.13742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306.13742

行政运行

223. 0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其他水利支出

306.13742

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收入

四、事业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收入合计

529.13742

支出合计

529.1374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合计

529.13742

本年支出合计

529.13742

附表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公共安全

三、教育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529.13742

47.00

482.13742

水利

529.13742

47.00

482.13742

行政运行

223. 00

47.00

176.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机关服务

其他水利支出

306.13742

306.13742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预备费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合计

529.13742

47.00

482.13742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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